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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
2012-09-18 00:00   审核人:

根据全国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的要求,结合我馆的实际情况,现制定我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:

1、预防为主、常备不懈

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,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,加强日常监测,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,迅速切断传播途径,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。

2、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,馆长担任组长,负责对馆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、统一指挥。

3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,无论是部门或个人应立即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,领导小组在1小时内向学院主管部门报告,不得隐瞒、缓报、谎报。

4、各个部门要加强对部门人员的管理,做好日常监测,信息收集和报告,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治疗。

5、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,成立由主管行政的副馆长任队长、期刊部和流通部成员参加的应急小分队,强化人力、物力、财力的储备,增强应急处理能力。

6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,根据具体的情况,按照上级指示,应急小分队要将不同的病人送到不同的定点医院,如遇传染病暴发、流行,应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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