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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安全制度
2012-09-18 00:00  

1、成立图书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,负责制定和贯彻图书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,消防安全应急措施的实施和消防隐患的消除,领导图书馆消防安全工作。

2、实行馆、部、库(室)三级消防安全管理体制,馆领导、部主任、各库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分别为图书馆、各部和各库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。各级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本部门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。

3、对全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,掌握消防安全知识,提高处理应急事故能力。结合本馆实际,采取防范措施,做好预防工作。

4、全馆人员都要熟知本部室的消防器材存放处和使用方法,熟知火警电话号码(119)和学校消防室值班电话(66119),以及报警注意事项。

5、各部门、书库、阅览室等公共场所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,严禁使用电炉、电熨斗、电烙铁以及电暖器等设备,非火警不得动用消防设备。

6、工作地点的照明灯具必须保持完好,电源插头、插座或电源开关,如有接触不良或损坏者,要及时维修或更换。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,不准随便乱拉电线,严禁用电超负荷。停电期间严禁使用明火照明。

7、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腐蚀、剧毒等危险品进馆。确因馆内工作需要,须经图书馆办公室批准,并有专人保管使用,以防意外事故。

8、各部室的门窗、仪器设备要及时检查。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、水电是否切断,发现有损坏及时报后勤服务中心修理。

9、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定期配合保卫处检查消防水泵、灭火器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,严格按要求进行维护,确保正常使用。

10、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,通道内不准堆放物品。

11、馆值班室安排专人值班。值班者要坚守岗位,认真履行值班人员守则,做好值班记录,交接班要交待清楚。

12、节假日期间,安排值班人员负责消防安全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图书馆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1-9-11

 (二)、图书馆消防安全应急预案

为了进一步贯彻《消防法》的有关规定,在学校总体消防工作预案的基础上,结合我校图书馆工作的特殊工作环境,特制定本预案。

一、加强宣传教育、成立消防小组

1、预防为主、常备不懈

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,组织、指导全校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,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,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。

2、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,馆长担任组长,负责对馆区突发消防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、统一指挥。

二、发现火情应急措施

1、发现火情,库室管理员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,并迅速采取措施:如切断电源,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消灭或控制火情。

2、如不能及时控制、扑灭火灾,库室管理员要立即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成员汇报,尽快增加援助人员,协力救火。

3、领导组成员接到报告后,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,并视火情立即拨打校内电话 66119,或拨打119报警。

4、领导组成员要立即向保卫处和上级领导报告,并请求校医院火速支援。

三、 人员疏散及逃生预案

1、火情发生后,图书馆所有员工要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、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。

2、 库室管理员应该立即打开所有外出通道,正确引导读者奔向疏散通道撤离,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读者(包括禁乘电梯、禁跳楼)。

3、发生火灾时,如有人员被火围困,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,应坚持救人第一,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,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。

   4、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,控制火势,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。要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重要文件、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,指定专人看管,防止丢失,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。

5、人员、物质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,并查明有关情况,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。

6、应积极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伤员抢救工作。

7、为了更好地应对紧急情况,所有人员必须一切听从领导小组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。

8、全馆员工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(每学期一次),正确掌握必要的消防灭火方法,切实保证逃生读者安全撤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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