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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1.读者证的办理由图书流通组负责,电话1111111。

    2.个人办理读者证需带工作证、1寸免冠照及工本费。

    3.集体办理读者证由各系、学员队收齐相关资料后统一办理。

    4.轮训队、基金班、课程班、进修生等学员办理读者证,需交纳工本费和押金。

    5.读者证有效期以持证人员在校学习及工作时间为限。

    6.读者证不得转借他人,如丢失,请速到借书处挂失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。

    7.读者在离校时,须归还所有借阅书刊,方可办理相关手续。
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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