站内搜索:
当前位置: 首页>>入馆指南>>规章制度>>正文
图书馆节约用水用电管理暂行办法
2012-09-18 00:00   审核人:

为了合理使用水、电,防止浪费现象,减少水、电经费支出,培育勤俭节约的美德,现就书库、阅览室、自修室、办公室和公共场所的用水、用电管理工作做如下规定:

   一、各书库、阅览室用电(包括照明及电器设备)可根据读者多少开关,由各库室人员自行负责。。

二、各水龙头不用时应保持长期关闭状态,做到人走水停。

三、各库室值班人员应经常检查用水、用电情况,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后勤报告维修。

四、未经许可,任何人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,增加用电负载。如确因工作需要增加用电设备,须书面申请,报馆长批准后,安排专职电工安装。

五、各库(室)每天清场时,须检查各库室电脑、电灯、空调是否关闭,如发现未关闭时须关闭。

六、各库室下班后要关闭并切断电源。确实不允许停电的设备,要做好事故防护措施。凡需切断的电源而没有切断,造成的事故由责任人负全部责任。

七、节约用水用电工作由馆办公室负责督查。馆领导应定期或不定期实行检查,发现有违规现象,应批评指正。情节严重的可根据图书馆职工考核办法追究责任、进行考核。

节约用水用电,是一种高尚文明的行为,有利于学院事业的发展,请各位员工积极参与,高度重视水、电的节约工作,并付诸于行动,坚决杜绝常流水、常明灯现象。

关闭窗口
   
  馆内风光 更多>>
  馆内新闻 更多>>
  网站导航
央视网 | 百度 | 谷歌 | 人民网
calis山东省文献信息
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
 
 
 网站地图 | 联系我们 | 网站导航 

版权所有:图书馆